| 天全县制定四大奖励政策助推工业发展
一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县上每年安排创新资金10万元,设立县产业技术研发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和奖励在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二是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循环式生产,支持企业引进高效节能技术;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扶持发展资金和有关重大项目、示范项目的资金;企业利用“三废”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凡创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由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商标所有人2万元、10万元;企业创四川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由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20万 元;对通过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且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四是建立工业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工业发展资金,用于技改贴息、集中区建设贴息、创新资金、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以及有关工作激励机制的奖励等;从2007年起,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新增生产能力、实际入库税金、技改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前5名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县级领导每人每年缴纳5000元招商抵押金,未完成任务的抵押金全额上缴财政,完成任务的退还抵押金,完成得好的再奖励抵押金的50%—100%;对引进不依托天全资源的规上工业项目的,县上用项目建成后10年内上缴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10%,奖励引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