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监督法》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5月14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县委提出的“素质年”建设实施“法律工程”的要求,与县委联合举办了《监督法》学习培训班。特别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四川省法学会成员张渝田进行主讲。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领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级各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和部分人大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张主任深入浅出地从制定《监督法》的意义、《监督法》的主要精神、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关于学习理解《监督法》的几个问题等四个方面讲解了《监督法》的立法背景、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及如何贯彻执行《监督法》。
县委副书记高平从四个方面就如何贯彻好《监督法》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三是“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四是人大常委会要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发挥社会公开程序的作用,提高常委会监督的影响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监督,科学把握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要就如何贯彻好《监督法》提出具体方案,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