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村干部的规范管理,加快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调动和保护广大村干部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天全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天全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全县138个村552名村干部纳入了正规化管理。
《办法》共12章48条,对村干部的职位设置、工作职责、选拔和任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作报酬和奖励、监督约束、辞职免职和罢免、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