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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了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责任型转变。乡政府变敬老院后,政府更加全面、更加直接地服务于“五保”对象,承担了“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大家对服务性政府、责任政府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敬老院成了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敬老院成立后,每年可争取社会捐助达100万元以上,减少了政府压力,促进了敬老院的正常运转。 建立健全了保障体系。解决了过去“五保”供养政策简单的落实,由过去的单纯发放供养金,提供食物,转变为对“五保”对象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就连基本的起居也得到照料,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吃、穿、住、医、葬”等问题。在敬老院,基本生活无忧,老年人得到很好的照顾,颐养千年,小朋友能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实现了干部的合理流动。干部分流坚持“双向选择”,将服务理念强,社会工作经验丰富,有专业护理知识,有意向服务老年人和儿童的工作人员分流到敬老院,实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撤乡并镇中有一位女乡长、多位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还主动向组织上提出到敬老院工作,他们把过去在乡镇担任领导的工作热情和激情,全部投入到服务老人和儿童上。 确保了政府资产的保值增值。乡镇撤并后,由于受所处地理条件和建筑修建风格、财物用途等的限制,原乡政府闲置的办公用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资产作价较低、且转让和出售困难。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县国资公司采取行政划拨方式直接将闲置资产划拔给县民政局作为改建敬老院的基本场所。 改善了社会风气,促进了和谐。当前,不尽赡养老人义务,不尽抚养扶养义务,甚至虐待老人、打骂儿童的现象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镇都有所存在,部分群众对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观念淡漠。建设敬老院,有助于在社会形成一种尊敬老人、关心下一代的良好风气,有效减少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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